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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報(bào)記者 趙亞楠 編輯 葛佳丹
9月9日,四川“女子2年被家暴16次”案二審結(jié)束,成都中院駁回上訴,被告人獲刑11年。被害人謝女士庭審結(jié)束后表示,被告人從始至終未向她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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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女士表示,庭上面對被告人時(shí),仍控制不住出現(xiàn)應(yīng)激反應(yīng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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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女士與丈夫賀某陽于2021年5月結(jié)婚,期間謝女士多次被家暴。2023年4月25日,賀某陽再次對謝女士實(shí)施暴力行為,致謝女士全身21處部位受傷。2024年,一審法院認(rèn)定賀某陽犯故意傷害罪、虐待罪,決定執(zhí)行有期徒刑十一年。2025年9月9日,該案二審維持原判。